Thursday, December 16, 2010

我的自愿

我的自愿,是当一名四处流浪的乞丐,而且是名全世界最“穷”的乞丐。为什么我要当乞丐呢?因为当乞丐可以让我每天要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,要吃什么,就吃什么。我穷得什么名贵表都不想买,就连闹钟我都不想买,就干脆不买了,因此再也没有早睡早起的习惯了;我在餐馆吃东西从来都不大敢看价钱,不像一般人看Menu时,都会从右边看到左边,才选择适合自己的食物。我才不是呢,我会从左边看起,而绝大部分时候都不看右边,因为怕价钱太低我没味口吃!除此之外,我本身没有固定的住所,正所谓四海为家嘛,到哪里,哪里就是我家。我没有自己的交通工具,每天只能靠搭飞机飞来飞去不同国家,非常不方便,但我喜欢。

我这个未来的流浪专业乞丐呢,每天一睡醒,就是肩上挂着一个LV包包,里面装的东西穷得就只有相机和Ipad,到处走走,拍拍照片,坐在世界各地的Starbucks咖啡店写写部落格,穷得只能喝杯咖啡和吃片蛋糕当点心。乞讨钱,不在我的工作范围内,我的工作其实是给可怜的上班族一个机会和我一起流浪。你有兴趣吗?我们约个时间吧~

至于我的造型,我会保留中国目前最红的“犀利哥”那种潇洒忧郁的感觉,由于本人的爱好是lomography和音乐,因此发型方面会让它有随风飘逸的感觉,而胡子让它短短地滋满下颚及脸颊,这样才有艺术家的气息~身上穿着白色大大件圆领衫(中间写着Follow Me),短裤露腿装,实在好凉爽,金钩nike snickers伴我自由的飞行。再戴上超大木框眼镜,哇!言语无法形容的感觉!

我要在马来西亚成立一个最大的组织,取名叫“一个丐帮”,为支持现任首相的伟大“一个马来西亚”概念。成立这个组织的宗旨,第一,在于集合全马来西亚各个地方志同道合的乞丐们;第二,帮助有需要的人。谁是有需要的人呢?很多时候,那些上班族看到我暗地里嘲笑着我,觉得我没有工作很可怜,可是又不舍得施舍一些钱给我,于是我便会走向,他们总以为我要向他们乞讨,才怪呢!我走向前是要问他们,“你的薪水多少钱呢?”而往往他们都不敢说,不知道是太多怕被我打抢,还是数目太少怕让我知道施舍不到我的真相。于是,我就摇摇头,从包包里拿出一整叠的RM1000现金和我的名片,递给他说,“来吧,这一点钱你先拿去。有兴趣加入一个丐帮的话,再联络我,但我不知道下一次会是什么时候在马来西亚~ 往往到了这个时候,那个人一定是手上拿着我给他的一叠现金和我的名片,他嘴巴还合不起来长达十分钟之久,愣愣地看着我潇洒地离开他的视线,在镜头的另一幕,我走着走着,我乌黑的长发还会随风飘逸呢!

我会做最疯狂的事,就是一大早起身搭飞机到英国享用British Style High Tea早点,旁边坐着英女王,她轻巧地握起咖啡杯,轻轻地放到嘴边喝了一口咖啡,对我笑并和我讨论国家大事。其实我并不习惯这种贵族般的生活,于是找借口离开她;接着我会赶着搭飞机到日本,赶在高中放学的时候和那边穿着水手服的卡娃依学生妹一起吃寿司,扮可爱玩自拍。虽然我从头到尾都听不懂她们说什么,但是我就是有一种感觉——“XXXX”!时间还真的是不够用呢,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一群学生妹,于是我就会赶飞机到巴西。到巴西还真的是不动摇吃什么才好,只能够去和KAKA踢场Futsal,还踢到脚受伤。不要紧,接着还跟一群巴西火辣美眉摇屁股跳Reggae!有一个美眉更够力,摇屁股快得像电动马达酱,不懂是Ferrari还是Lamborghiniengine!当然,爱国的我绝对不会忘记,马来西亚独有的Teh Tarik 文化!一定要在凌晨时分,召集所有的乞丐们,在我们熟悉的MAMAK档叫上几杯Teh Ais Roti Kosong,坐在那边一整晚聊有的没有的,生活好不痛快!

我希望,找到一个女朋友,跟我一样爱搞艺术,爱流浪,又爱搞怪!每天没有事情做,因为不需要做工,就到处玩一些无聊的玩意儿,做一些大胆的挑战,比如说在街上吓吓人,又或者指着天空走着路直到街上每个人都看天空(其实天上什么事都没发生);没事跑到每个国家的最高楼喊:“Freedom!!!” ,又去到西班牙惹怒公牛然后让它追,然后拿起相机与恼怒的公牛一起玩自拍照~去纽西兰玩笨猪跳,头上戴着有DVcam功能的头盔拍下自己自杀般表情;在italy街边有模有样的画起人像画,但其实所画的是幼稚园学生的骨头人,气得顾客暴跳如雷后闪人;来到巴黎,我们俩穿到邋里邋遢的走进名牌店里,毫不客气的叫店员serve我们,然后我们往店里面值了三样商品,“这个,这个,还有那个~~~我们都不要,其他的帮我包下来!”圣诞节时就有礼物送给朋友了~又或者和街上的人玩起candid camera,等等等等,总之就是好像要做到全世界的人通缉我们就对了~

爽没有?也许你认为我真的在妄想,你笑我疯狂,我笑你和一般人一样。这就是我,我的艺术原则“来吧,跟我认真的来点不认真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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